根据粤建房函〔2016〕1805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6年广东省宜居社区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建房函〔2016〕2884号关于开展2016年省宜居社区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广东省地产商会承接的2016年省宜居社区认定工作已按照《2016年广东省宜居社区认定工作方案》圆满完成。
认定工作主要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组织初审,将符合《标准》规定的社区于2016年9月10日前推荐上报至广东省地产商会,由商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第二阶段:省厅组织宜居社区建设督导组的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分别由广东省住建厅调研员刘瑞萍、副调研员杨建军带队,进行现场认定工作。
现场认定工作于2016年11月1日至11月25日期间开展,认定专家组根据广东省地方标准《宜居社区评价》(db44t 1577—2015)提出审核意见,经省住建厅公示认定2016年“五星级广东省宜居社区”8个社区、2016年“四星级广东省宜居社区”的318个社区。
在今年的宜居社区认定工作中,我会认真总结2015年的工作经验,积极做好各项审查、对接、联络工作,得到了省厅以及专家组的一致好评。2016年广东省宜居社区认定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