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去年7月广州市政府关于《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我会曾提出了八条修改意见,其中部分意见得到政府采纳。近期,我会特将建议上报陈建华市长,并抄送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以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意见引起有关领导重视,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为此召开了本次关于地下空间出让金建议的座谈会。会议于2014年11月11日上午9时,在广州市房管局举行。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利用处丁龙飞处长、我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黄朝辉、以及富力集团开发部总经理洪灿哲、星河湾集团广州区开发经理丁慧、越秀集团广州区副总经理林志赢、万科企业广州区工程总监陆文军、尚东集团总裁柯建华、时代地产副总裁李强、祈福集团律师秦皖在内的七家会员企业做为会员代表出席会议。
我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黄朝辉,首先代表商会向市政府举办此次会议表示感谢。他表示,商会大家一直以来都积极支持政府关于《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的政策方针,因为土地资源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唯有积极的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才能根本上解决地面停车难、城市拥堵等问题,但对原合同没有明确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的,应视为已缴纳;对合同明确规定暂缓缴交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的,对地下车位要给予确权,防止大面积群发事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会议中,与会代表积极发言,各抒己见,共同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原土地出让合同中,未对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做出明确约定的,应视为已包含地下空间的土地出让金。二、合同条款中,约定“暂缓”征收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的,应按原合同价计收,决不能按现市场评估价计收。这两个问题应尽早得到解决,尤其是对未给予确权的开发商,地下车库既不能租又不能卖,容易产生大面积群体事件。在听取完大家的建议后,市房管局丁处长表示,感谢大家百忙之中抽空来参加今天的会议,对于大家提出的问题,政府会认真研究讨论,一定会给大家一个圆满的答复。
最后,黄朝辉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表示,商会作为政府和地产行业的桥梁,我们有义务在向行业企业传达政府意见的同时,也向政府反映行业的诉求。商会给政府提出意见也是对政府工作的支持,既是维护政府依法行政、维护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又是维护业界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